刘勰《文心雕龙·序志》:“五礼资之以成,六典因之致用,君臣所以炳焕,军国所以昭明。”
五礼:指吉礼(祭礼等)、凶礼(丧吊等)、宾礼(朝觐等)、军礼(阅车徒、正封疆等)、嘉礼(婚、冠等),见《礼记·祭统》郑玄注。
六典:见《周礼·大宰》,包含治典(近于后代吏部的工作)、教典(近于后代户部的工作)、礼典(近于后代礼部的工作)、政典(近于后代兵部的工作)、刑典(近于后代刑部的工作)、事典(近于后代工部的工作)。
典:法度,这里指国家的政法制度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