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踪人口法律定义,通俗所讲的失踪人口即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
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
第二十条【宣告失踪】: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
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,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。